[目的/意义]对于电子证据原件理论的研究,旨在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并且适应电子证据特性的原件理论,有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空间中纠纷案件频繁发生的现状。[方法/过程]分析了直接运用传统原件规则无法回应真实性和可采性难题,提出应当从确保形式真实性的角度出发,探索科学、明确的电子证据原件范围。[结果/结论]破解电子证据原件难题,既需要通过法律完善电子证据的形式真实性推定制度,也需要完善法官聘请专家辅助人制度,弥补法官的知识短板,确保裁判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