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苏州市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与人群死亡风险的关系

作者:王瑛; 朱小红*; 刘强; 周晓龙; 赵敏娴; 陆颂文; 杨海兵
来源:职业与健康, 2021, 37(20): 2803-2808.
DOI:10.13329/j.cnki.zyyjk.20211009.001

摘要

目的选择苏州市大气中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fine particulate matter,PM2.5)等作为本次健康风险评估的主要污染物,评估PM2.5污染对人群非意外总死亡、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以及循环系统疾病死亡的急性健康风险。方法收集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常住人口全死因个案资料,采用时间序列广义相加泊松回归模型,在控制时间趋势和气象因素等混杂因素的基础上分析苏州市PM2.5、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PM10)、NO2、臭氧8 h(O3-8h)、CO、SO2等污染物暴露与人群的死亡风险关系。结果当参照浓度为35μg/m3时,2017—2019年期间苏州PM2.5急性效应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为460(95%CI:197~725)例、469(95%CI:200~741)例和353(95%CI:151~556)例;PM2.5对苏州市非意外死亡人数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表现。对于单日死亡效应,PM2.5滞后效应表现为先降低再缓慢升高的趋势,单日滞后3天(lag3)的效应最大,即滞后3天的PM2.5浓度每升高10μg/m3,引起非意外死亡的相对危险度(RR)值为1.003 4(95%CI:1.001 0~1.005 5)。结论 2017—2019年苏州市大气中PM2.5浓度与居民超额死亡风险显著相关。

  • 单位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