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市监规[2020]4号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20年6月18日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引导和促进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增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