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律顾问如何参与企业决策

作者:潘跃新; 王雪珍; 罗新宇; 王兴孙; 林星; 刘文召; 钱晓; 吴思军; 姜为民; 赵瑜; 张晓军; 柳青; 杨金志; 崔文辉; 袁永强; 傅明
来源:上海国资, 2006, (12): 32-35.

摘要

随着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企业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这对我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应当尽快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此,《上海国资》杂志社、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及一批资深法务人士共同发起创办了上海企业法务沙龙,旨在搭建一个企业法务人士交流互通的平台。11月9日,第一期法务沙龙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古北校区举行,主题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