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是顺应渔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新型经营主体是实现渔业产业融合的重要组织载体,已成为促进渔业产业融合、提升渔业竞争力的重要力量。我国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渔民专业合作社增长率为11.7%,渔业家庭农场增长率为23.3%,且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融合特征更加凸显,辐射带动作用也日趋增强,但总体数量占比仍然较小,区域差异发展较大。在阐述新型经营主体和渔业产业融合关系的基础上,分析新型经营主体在推进产业融合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应完善产业融合中相关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优化产业融合外部支撑环境,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作用,激发主体生机活力,推进渔业产业融合。

  • 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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