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体系中技术秘密的适用空间及法律属性,鉴于中医药技术秘密的权利内容处于不公开状态,无论在权利性状还是在权利生成上都有欠清晰,因此法律对其属性的界定不能完全比照传统知识产权的立法逻辑。研究提出综合运用权利规则和义务规则确认中医药技术秘密财产权的内在品质成为完善其制度保护的前提;相应的,法律有必要从中医药技术秘密自身权利范围的界定和权利生成的外部因素两个角度检视其保护要求,从权利规则和义务规则两个层面拓清其保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