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西北农村文化大院的田野调查,本文试图回答:以文化大院为载体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在国家文化治理的框架下具有怎样的特定意义?本文提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充分体现国家在发展乡村文化方面开始从文化管理转变为文化治理,即联动个体、社会、政府等多方主体,生成能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机制。对于国家文化秩序,民间社会并非被动的接受,而是一种能动的获取与再生产的过程,表现出"在地性"与"灵活性",从而持续形塑新一轮的国家文化秩序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