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发[2018]1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国家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保税,停止征收排污费,市级环保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环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市级环保资金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2]14号)予以废止。新的资金管理办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