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循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的特点和水污染治理的不足之处,不难发现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的基本路径是以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沟通为基础,谋求技术规范、执法和监测等层面的协作,形成系统的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体系。完备的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立足于大湾区水污染状况,要求加强政府行政协作能力与建立政府间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水污染治理法律制度体系与区域环境信息法律机制,实现湾区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