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Sen行为能力理论,借鉴多维贫困的衡量方法,使用中国城市劳动力调查(CULS)数据测量和分析了2001年和2010年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非市民化的程度。研究发现,基于AF多维贫困指数测量的农民工非市民化程度显示,第二代农民工的非市民化程度高于第一代。与2001年相比,即使2010年农民工能够完全达到低标准的市民化要求,但高标准下的非市民化程度依然很高。剔除社会保险和子女教育维度之后,农民工市民化的难度将会大幅下降,其所面临的天花板有所打破。仅由个体特征测算的非市民化程度显示,2010年第一代农民工已经达到了高标准的要求,第二代中未达到高标准市民化要求的比例仅为28%,但代际差异依然突出。推进社会保险、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内容。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