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广东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其对于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民权益、依法治省有着极强的重要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起源于"公益服务体系"这一概念,而构建"公益服务体系"对平衡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创新以及培养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等都有重大意义。但在实践中,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也存在不足,比如过于形式化;投入和参与人员不足和村(居)民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本文从"公益服务体系"概念的起源、其构建的意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体系)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