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训练工作是司法警察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提高警务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径。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一直把警务训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科学谋划、严密组织,让每名司法警察都掌握基础理论、增强体能、提高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一是注重训练的经常性。司法警察服务业务部门办案,集中训练难以保障。探索采取分批轮训、每周一训等模式灵活组织训练,确保训练工作常态化。严格遵循《人民检察院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