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的政党制度和代议民主制的发展存在独特性,其愿景也与传统的政党政治有显著区别。政党地位及其对施政方式的影响受到回归前后议员和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制约;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决定没有执政党与在野党之分;中央政府的态度、多元文化背景和经济社会的变化使政治组织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需要采取完善法制、循序渐进的方式来推进香港的政党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