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了全区省、市、县三级共65个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可平稳支撑日常登记发证业务,实现登记证书停旧发新。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重点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林业、农业、民政、法院等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本文从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出发,展望未来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后,产生的数据资源如何进行深入挖掘利用,探讨有哪些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得以实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