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出台后,针对科技期刊编辑部如何查处科研失信行为的程序问题研究仍处于空白状态。本文以《规则》为分析基点,以查处程序为分析脉络,剖析了科技期刊编辑部查处科研失信行为的公正、秩序和效益价值,并展现了其查处科研失信行为所面临的规范依据不足、主体责任意识缺乏、查处体系混乱的程序困境。通过对《规则》的法教义学分析,构建了以前置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及救济程序为内容的程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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