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活动方式开展非遗项目的“活化”传播自有其优势。在非遗“活化”活动中,不应只关注如何创新,也应当关注活动中法律风险的防控,尤其应当关注各类活动中普遍存在的共通性法律风险如安保义务、环保义务、知识产权、公序良俗和行政许可等法律风险识别,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性地对非遗“活化”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使得所有活动参与者都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防控,人人有责。

  • 单位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