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治理具有公共性、外部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因此需要多主体合作参与。而合作往往因主体的多元性、责任分配的艰巨性和责任认知的差异性而难以达成。在以往的生态环境治理中,多靠政府高位推动为主,社会力量或资本力量参与其中。通过对D村的秸秆治理调查发现,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合作达成不仅仅体现在多主体的互动,更体现在责任的互动与调配。合作的达成,在“话责—明责—共责—分责”的链条中一步步实现。协商话责和明确责任是前提,共责与分责是合作达成的关键机制。产出效能感、责任排序与责任重叠是影响责任共识达成的三个要素。通过对责任分解的规则解读发现,基于身份、规则的同等性;角色、地位的差等性;能力、责任的对等性是责任分解有效的关键。“以责任联结合作”通过激发各主体的内部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行动,为新时代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合作的达成提供了新思路。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