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善治视角的分析,设区的市在提高立法质量问题上受到立法理念相对滞后、民主立法拓展不深、科学立法遭遇技术阻碍等因素的影响。本文认为,应在善治理论的指导下,树立先进的立法理念,完善开门立法机制,重视立法技术与能力,增强立法特色,以此真正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