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应努力建立新型数据财产权。文章分析了我国两种企业数据法律保护模式及其局限性,随后分析了三种企业数据法律属性的观点,最后提出实行有限财产权模式来保护企业数据的建议,以期为保护企业数据权益、促进数据共享提供参考。

  • 单位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