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伦理的“义利之辨”构成了“差序格局”的内在核心张力。由此中国人在既有角色关系义利交织下的中庸式人际实践,常常体现为通过“克己复礼”的“和谐法则”化解名利资源矛盾,以维系相对和谐的“普通人缘关系”。在此基础之上,伦理化的交往获致关系发展则更多地致力于未来可能有长远利益回报而又不能明确预期之“施报法则”作用下的“恩义负欠关系”建构,以至于彼此相互施报的义利深化可能发展成为适用于“需求法则”的铁哥们式“深度感情关系”。由此,某种超越“社会自我主义”基础而趋于弹性动态化自然外推的“人缘取向”,充分展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之义利长远阴阳转化的拿捏进退之道,亦即某种中庸式“推己及人”而“义利共生”之儒道互补的深层文化传统。这构成了差序式人伦关系维系及拓展之“差序格局”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