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发[20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