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版物鉴定意见是出版管理行政执法或者刑事司法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收集的出版物鉴定意见,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按法定程序予以审查。为克服出版物鉴定主体形式与实质合法性的困境,应该尽快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实现出版物行政执法和出版物鉴定之间的相互分离,出版物鉴定工作应交由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或者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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