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统一。本文在论证哲学思维下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哲学观基础上,就市场经济状态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和法律存在着共同的社会认识基点,这就决定着实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助于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统一观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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