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词语的考释和溯源,可以发现,宋元明时期的俗语词“事件”不是指“鸟兽类的内脏”或“禽畜内脏头蹄”,而是指肉类食材和人体被分割成的块状物。同时,“事件”还是一类菜品的名称,其特点是由禽兽肢体内脏或其仿制品切块烹饪而成。“作为食物的家禽内脏”是“事件”的后起引申义,往往记音写作“时件”或“什件”。“禽畜内脏头蹄”义则是与“四件”相混所致。现代辞书对“事件”的解释属于以今律古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