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收入级距。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房贷利息、房租、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受益面极大的一项改革红利。作为企业的薪酬管理人员,应及时学习掌握新的税收政策,为管理层提出薪酬优化方案,用好用足新的税率政策,保证员工既能履行依法纳税的光荣义务,又可以通过法律框架内的合理薪酬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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