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根深蒂固的影响,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结构加剧了初创企业的融资难题,风险重重的第三种融资方式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初创企业的融资困境。为了消解初创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必须强化商业银行的公平信贷义务,引入普惠性的融资担保机构和适配性的中小银行机构,同时对初创企业融资实行包容审慎的呵护式监管。

  • 单位
    文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