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制造商是开发复杂产品系统的核心主体,其技术标准化能力直接关系到系统的顺利开发和创新。已有标准化研究未严格区分主制造商与大规模制造企业,忽略了二者个体属性差异,尚未对主制造商的技术标准化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导致所得结论适用性存在疑问。从收益-成本视角,结合复杂产品系统标准化综合性高、专用性强等特点,基于知识整合和影响力机制,分析主制造商网络位置对其技术标准化能力的影响,结合主制造商跨技术领域、对知识产权政策敏感的特点,揭示其内部技术多样性和外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调节作用,并提出相关假设。以中国轨道交通产业主制造商为样本,基于专利、标准、知识产权诉讼和企业基本信息4部分数据,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进行假设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主制造商的网络位置对其技术标准化能力的影响是动态的、非线性的,度数中心度和结构洞均对技术标准化能力产生倒U形影响,尽管二者影响效果一致,但其内在机理不同;技术多样性的增加减弱了度数中心度对技术标准化能力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增加增强了结构洞对技术标准化能力的影响。从网络化学习和合作出发,提出较为系统的主制造商技术标准化能力形成机理框架;揭示两类位置在获取和控制社会资本上存在的差异,为理解网络位置与技术标准化能力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拓展了标准化研究对象的边界,丰富了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理论。对主制造商合理投入网络资源,尤其是针对所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如何利用公司的技术多样性调节自己的网络位置、有效开展合作创新和标准化工作等具有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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