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提到的“正义”内容上是分配正义,形式上是程序正义。对于理论建构而言,罗尔斯所提出的正义理论体系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罗尔斯想要通过利用契约论的基础,采用理性思考的方法,构建一种形而上正义的社会制度。他认为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所组成的社会是完全正义的。他通过理论的构建向学者们展现了正义的政治制度是具有可能性的,但对于现实问题而言,罗尔斯正义论却过于浪漫主义,他所提供的正义构建方式于现实社会而言过于理想化,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