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函〔2023〕114号为做好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发布通告如下:一、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是列入《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韩江流域水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重要防洪工程,由16段堤防和1个水闸组成,占地涉及以下3个地级市、7个县(区)、21个镇(街道)的部分行政村: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