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信息化社会,社会各个主体之间的距离不断被缩短,个人信息的交换以及传输也变得更为频繁。当前,我国对个人信息民法保护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法学界对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不够深入透彻,至今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从而无法满足指导实践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的需要。对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在理论层面上解答一些理论难题,而且有利于在实践层面为审判以及司法提供相关的依据,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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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