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孟皆倡“非攻”,然二者之“体”与“相”迥然不同。即“体”言,墨子以形而上的主宰之“天”“天志”为依归;孟子以“民”代“天”而作为其“非攻”思想的内在依据。即“相”论,墨子重言“利”,游说方式多端,不仅有“非攻之道”,还有“非攻之术”;孟子以“民”为体,言“义”不言“利”,言说略显单调。墨、孟二体系又各存弊病,这使得儒墨互补成为可能;同时,二“体”之间的差异又构成儒墨互补的限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