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登记作为一项重要制度首次被写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将著作权登记制度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登记制度相关内容的规定并不完善,今后应结合我国知识产权现状,逐步在立法中明确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登记内容与事项以及救济途径等,以期最终实现著作权登记立法的有效性与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