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0—2020年孕产妇死亡病因分析

作者:王景妹; 刘燊*; 王晓暖; 韩奔宇
来源:中国热带医学, 2021, 21(11): 1052-1055.
DOI:10.13604/j.cnki.46-1064/r.2021.11.07

摘要

目的探讨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孕产妇死亡评审情况,为制定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收集海口市2010—202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和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分析海口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布、死亡评审结论和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结果 2010—2020年海口市本地户籍活产数共为232 088例,死亡孕产妇31例,死亡孕产妇年龄17~43岁,平均(30.71±5.82)岁。死亡孕产妇年龄25~43岁18例(占58.1%)。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22例(占71.0%)。家庭人均年收入<8 000.0元22例(占71.0%)。孕期保健情况平均(5.12±3.47)次;前三位死亡原因分别为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8例(占25.81%),产科出血5例(占16.13%),妊娠合并肝脏疾病3例(占9.68%);对比2010—2015年与2016—2020年两个时期的孕产妇死亡率和评审结果,两时期孕产妇死亡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十二格表法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20例可避免死亡,10例不可避免死亡,1例未评审。可避免死亡的前三位影响因素包括医疗保健机构的环节知识技能、个人和家庭以及居民团体的环节知识技能、医疗保健机构环节管理。结论高龄、低文化水平和低家庭收入孕妇为海口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高危孕产妇预防工作应关口前移至婚前、孕前保健阶段,另是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保健专业技术水平,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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