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管业务是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资管产品的"刚兑"状态被打破,资管行业逐渐回归本源,在可预见的未来各类资管纠纷会更多地进入诉讼。受托人信义义务是资管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与之相关的纠纷必将是今后涉资管案件的主要类型。而资管市场在相关资管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突飞猛进",使得司法裁判对此问题的态度将在更大程度上影响资管行业发展。因此,司法针对涉受托人信义义务之诉讼,应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监管等规定,并结合个案情况,考虑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受托人的主观状态、受托人相关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具体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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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济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