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办规〔2020〕2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23日黑龙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