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切实相的显现、能认识与所认识、善恶、凡圣的价值判断都由认识本体在起作用;烦恼与知识所造成的障碍需用知识转为智慧来化解;破除对主体、客体的执着,从绝对对立、有分别的智慧向无分别的智慧转化,才能超越三界的痛苦;认识的自我验证和客观验证离不开主体的清净和超越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