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沪环土[2020]62号文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以石油烃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浓度分别为3000mg·kg-1和5000μg·L-1,探讨石油烃的风险表征和风控值的推导。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表层土壤和地下水的总危害指数分别为1.30和3.82,超过非致癌的可接受水平1,风险不可接受;下层土壤的总危害指数为0.12,风险可以接受。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控制值分别为2308mg·kg-1和1308μg·L-1。本文的研究结果可以为石油烃的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