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层面日益紧迫的治理挑战正逼迫我们思考地方财政治理的基本问题:基于良治的基本原则系统改革现行预算程序。提高地方财政治理能力的根本出路,在于基于法定授权、受托责任、透明度、预见性和参与等五项基本良治原则,系统强化与改善现行预算程序,特别是提高预算准备、审批、执行和评审的质量与有效性。改革后的预算程序必须能够保证政治方向的正确性和技术上的健全性,在此基础上有效约束与引导预算过程的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公共管理者的行为,并取代文山会海等碎片化治理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在把财政存量和绩效管理纳入改革议程时,预算程序改革的收益将更充分和更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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