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应当紧紧围绕为何构建"基本法模式"、如何构建"基本法模式"以及如何实现构建"基本法模式"这三大哲学提问展开。从"事权分配(赋权)#法治保障(调法)#制度创新(建制)#营商环境(营商)"4个维度进行分析,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同时,考察当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采取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的5个国家和地区自贸区(港)的立法实践情况,并提炼其有益法治经验,结合《京都公约》等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特色自贸区(港)"三层次联动推进模式"和"特别授权法模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能为明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的构成要件和制度内涵提供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经验借鉴。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立法原则、法律效力、管理体制、法律地位("治外法权")以及政策和制度体系(核心领域)5个方面的立法框架内容,对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基本法模式"的构建开展深入探究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由贸易港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进而打造接轨国际并符合国情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