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60年代初,安徽省针对"责任田"办法下达改正指令。肥西和庐江作为同隶属于六安专区、毗邻接壤的两个县域,按理在地理风俗、接收上级指令方面应具有相对一致性,但在改正工作中,两县初始时间与进度、工作风格、群众的反应以及复查"回生"现象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之差异,细究其因,两县委在政治形势的判断、改正工作风格以及工作扎实程度上的差异,对"责任田"改正工作产生了极为关键的影响。根据对20世纪60年代初肥西和庐江两县改正"责任田"工作实践的考察,或可为"责任田"问题研究提供另一视角,在解决"三农问题"、深化农村改革的背景下,也给当前农村工作与基层工作些许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