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政办发[2017]6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