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三化”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探讨与其相应的经济发展、网络安全与经济法规制的“三者关系”甚为必要。为此,本文力图在“安全—发展”的分析框架下,揭示网络安全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以及兼顾安全与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还应在“技术—制度”的分析框架下,解释网络安全与经济法规制的内在关联,分析相关经济法规范在专门立法与非专门立法中的功能侧重,从而说明网络安全法不仅是网络法、安全法,也是规制法或监管法,进而揭示立法机关将其归入经济法的理据。上述两类分析框架有助于形成对“三者关系”的系统认识,从而有助于全面推进网络安全法治建设,并深化发展法学、信息法学和经济法学的交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