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为保证待遇不降低,建立了强制缴费型的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投资管理作为DC型养老金制度的重要环节,是职业年金能否达到目的的关键。我国职业年金基金及成立投资运营较晚,面临一些问题和阻碍。借鉴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和美国的典型公职人员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制度的经验,我国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应赋予成员有限个人投资选择权、引入合格默认投资工具、建立职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逐步扩大投资范围和比例、积极引入ESG投资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