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陕西省严重孕产结局发生状况分析

作者:王鑫; 牟祎; 刘铮; 朱军; 李明蓉; 王艳萍; 沈丽琴
来源:中国妇幼保健, 2015, 30(03): 343-346.
DOI:10.7620/zgfybj.j.issn.1001-4411.2015.03.04

摘要

目的:研究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陕西省严重孕产结局的发生状况,探索孕产妇健康水平和产科质量评价的新指标。方法:分析2012年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陕西省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数据。结果: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陕西省平均严重孕产结局发生率为3.14‰,平均危重孕产妇发生率为3.04‰。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危重孕产妇与死亡孕产妇比分别为22.70和35.73,孕产妇死亡指数分别为0.04和0.03。严重孕产结局孕产妇的主要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是产科出血、贫血和高血压。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三级医疗机构中为剖宫产手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发生严重孕产结局的孕产妇进入ICU的比例高于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P<0.05)。结论: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陕西省的平均危重孕产妇发生率和严重孕产结局发生率低于中等孕产妇死亡率国家的平均水平,危重孕产妇与死亡孕产妇比和孕产妇死亡指数反映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产科质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 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公共卫生学院;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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