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最近,有高密市民反映,有人在某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工作人员根据规范"属地管理"要求,将工单转到A街道。但该街道认为由于倾倒垃圾的大院属于B街道辖区范围,两个街道互相推诿,这一事项成为无人认领的"无头事项"。经由高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的群众诉求责任主体联合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联合认定小组")认定后,因现场大部分区域属B街道管辖,应由B街道协调处理。同时今后拆迁片区的建筑垃圾也分别明确了所属社区和城投公司的责任,这一事项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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