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自此以降,中国社会保障在跨越国家保障、社会保障两大时期之后,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迈进了新时代社会保障时期。作为一项社会事业或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的责任几经变迁、发展、嬗变,最终形成了四大向度:经济参与、民生保障、社会建设、国家治理。在理论层面上,全面深入阐释由经济参与、民生保障、社会建设、国家治理四大社会保障责任构成的中国社会保障责任体系,不仅可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理论体系,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助力并推进新时代中国福利国家建设乃至现代国家建设实践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