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并强调要"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以上论述体现了当前我国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注度极高。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其保护力度直接关系着农村整体生态环境保护的推进。从法治视角出发,总结农用地土壤保护面临的诸多法治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探求可行性强、推广性强的法治规范和配套制度,为大庆市农用地土壤保护提供更为全面、具体、完善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美丽大庆、美丽龙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