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家"凡入国必择物而从事"的思想使墨家"十论"在实际运用中具有以结果为导向进行"选择性执行"的特点,使应对不同事态的部分主张间是否矛盾存在争论。本文以"义"作为"十论"的核心,试图提出一种从宏大理论衍生至低层理论的分析思路,使"十论"成为构成宏大理论的重要要素,为墨家"十论"的内部和谐提供一个新的解释。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墨家"十论"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公共精神建设、透明政府建设等方面能给予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