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治要求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均以保障私权为使命,公权的运行应当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原则。但我国的民事制裁制度由于其天生的制度性缺陷,在分权制衡、当事人参与等各个方面均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民事制裁异化成了侵害公民财产和自由的非正义制度。应当充分认识民事制裁制度的危害性,并最终将民事制裁加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