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在电煤价格并轨的新形势下,一体化的煤、电企业由竞争关系转为具有更多共同利益,合谋抬高价格、转移成本的意愿与能力提升。建议从信息公开、完善和实施竞价上网、对发电等竞争不足的环节进行成本监管、财务分离等方面进行政府规制防范。